《刑法》的犯罪形态这样包括两种:犯罪的完成形态和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完成形态即犯罪既遂;未完成形态包括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犯罪形态是指故意犯罪在其发生、发展和完成的过程中的各个阶段,因主客观原因而停止下来的各种犯罪形态。
一、如何计算犯罪中止的刑事责任
犯罪中止的刑事责任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我国犯罪形态有完成形态和未完成形态,完成形态是犯罪既遂,未完成形态是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
二、中止犯是未遂犯吗
犯罪的中止和未遂是两个概念,它们均属于故意犯罪的形态类型,极易混淆。如何区分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在刑法理论界似乎已成定局,而在司法实践中关于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溯及理论上的争议有悖于法治的基本精神。一、犯罪中止——能达目的而不欲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情形。犯罪中止具有中止的时间性、中止的自动性、中止的客观性和中止的有效性四个特征。二、犯罪未遂——欲达目的而不能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形。我国《刑法》第23条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我国《刑法》第24条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由此可知,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都是犯罪的一种形态,但是二者是不同的。
三、间接故意有犯罪未遂吗
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未遂形态。因为在间接故意中,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与否是持一种放任态度,当法律程度上的危害结果发生时,则已成立犯罪既遂。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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