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保修范文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的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防渗漏、供热供冷系统、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装修工程等双方约定的项目。双方约定具体保修内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1。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是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寿命;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为______3、装修工程为______4、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5、供热供冷系统为________供暖期和供冷期;6、住宅小区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年;7、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1。对于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自收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未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维修。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抢修。3、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应当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应当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5、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和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前签订,作为施工合同附件,有效期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怎样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设立、预留保修金
保修,承包方,工程,预留,设立,约定怎样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设立、预留保修金工程保修金是承包方保证工程交付后在最低保修年限内正常使用的一种措施。承包方应采用预留保修金的方法,作为对工程质量和保证工程正常使用的担保。设立、预留保修金以及保修金占工程造价的比例和数量,由承发包双方在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约定。如工程保修发生争议,确属承包方的保修范围,不论是否设立保修金,或者保修金已经使用完毕,承包方均应承担保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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