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六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四个方面,分别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其他费用。其中,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对于六级伤残的职工,用人单位应适当安排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则应按月发放伤残津贴。若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基金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嘉峪关六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相当于本人工资的16个月;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16个月;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16个月;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需要注意,六级伤残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适当安排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六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情形之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嘉峪关六级工伤伤残能获得哪些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嘉峪关六级工伤伤残的赔偿项目包括:
1. 医疗费用:六级工伤伤残的医疗费用享受工伤保险医疗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其享受待遇的期限与本人工资和生活费用难以划分时,可以自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难以确定本人工资和生活费用时,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2. 残疾赔偿金:六级工伤伤残的残疾赔偿金为本人工资的70%,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3. 生活护理费:六级工伤伤残的生活护理费为本人工资的50%,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六级工伤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的18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5. 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六级工伤伤残的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90%,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综上所述,嘉峪关六级工伤伤残能获得的赔偿包括医疗费用、残疾赔偿金、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嘉峪关六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四个方面,分别是医疗费用、残疾赔偿金、生活护理费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六级工伤伤残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用、残疾赔偿金、生活护理费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相当于本人工资的18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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