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土地流转在农村进行试点,越来越多的种植大户大面积承包土地,而主要是很多农民迫于粮食价格不稳定,生产资料费用较高,农村收入低,为补贴家用,大多都选择外出务工。就这样,农民的这一亩三分地就被“租赁”到了很多种植大户的手中。土地流转本是件好事,但是却也给很多农民造成了一定的困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土地流转并未签订正规的土地流转协议。如土地承包者在经营的过程中遇到经济损失,死活不认账,土地流转的费用就泡了汤。
二、土地流转签订的时间较长,费用没保障。中央相关文件提出,并不提倡大规模、长时间租赁农户土地。因此也不提倡租赁时间过长,一是土地价格无法预测,二是租赁土地的费用保证也是一件令人头疼的事情。
三、土地承包者走关系户压低土地租赁价格。一些承包者走后门送小礼拉关系通过一些不正当渠道租的农民的低价土地,很多农民也迫于当地权势,不敢声张,只能吃了哑巴亏。
四、土地流转的价格悬殊较大。据一些村民反映,甚至同村的土地价格相差达到500元,村东头200元,村西头700元,同样的土地价格不一令人不解。那么农村土地承包价格究竟谁说了算?所谓“租赁”,特指农户把土地书面委托给集体经济组织或中介组织管理,由后者转租给业主统一开发经营。而“土地入股”则指“土地股份合作”,农民可用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联合从事农业合作生产,或与业主合作经营。所以农民才是土地流转的主人,享有土地的支配权,而不是任何单位和个人。法律规定,我国实行农村集体实行农户家庭承包经营,依法承包土地,流转土地是农民的核心权益。土地是否流转,价格如何确定,形式如何选择,均应当由承包农户自主决定,由农民说了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强迫和限制。农村土地价格是在市场经济的调控下健康波动,而不能被某些组织和个人单方面控制。另外,农村土地的租赁价格还受地土壤性质等客观因素影响。如今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中还存在很多问题,被一些组织和个人干预的现象还很严重,对于这些问题,相信政府更加重视,建议政府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加强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健全纠纷调处机制,切切实实的为咱农民说话,使广大农民朋友的切身利益不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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