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费和流转费没有统一价格,根据不同地段和土地性质而异。承包费根据合同、招标、拍卖或协商确定,流转费根据土地年平均纯收入等综合因素协商处理,费用因流转类型而异,无统一标准。
农村土地承包费是没有统一价格的,不同地段不同的土地性质价格都是不同的。承包费的价格一般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前提条件下,在不改变农村土地所有权权属性质和主体种类与农村土地农业用途的基础上,将该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从该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的部分权能等具体民事权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流转的类型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等。
在计算农村土地流转费用时,由土地流转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土地年平均纯收入等综合性地协商处理,并且根据流转类型的不同会有不同费用的产生,因此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农村土地承包费和流转费的确定并没有统一的标准,而是根据不同地段和土地性质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费的价格可以通过签订承包合同、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同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费用也需要由双方当事人根据土地年平均纯收入等因素进行协商处理,不同的流转类型会产生不同的费用。因此,费用的确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三节 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 第二十六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一节 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
(二)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三)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三节 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 第二十三条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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