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病假期间应该连续计算工龄;连续病假超过6个月以上的,病愈后仍然继续工作的,除超过6个月的那部分期间不能计算工龄外,其前后工龄应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
一、病假工资按哪些方法计算
病假工资按以下方法计算:
1、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70%的工资计算;
2、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80%的工资计算;
3、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90%的工资计算;
4、连续工龄满30年以上的,按本人工资计算95%发给,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以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浮动5%。
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批准,可适当下浮。
二、十年工龄病假工资打折是否违法
十年工龄病假工资打折违法。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1)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2)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3)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4)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三、劳动者需连续工作的年限怎么算
有三种算法:1、连续计算法,也叫工龄连续计算。2、合并计算法,也叫合并计算连续工龄。3、工龄折算法。计算连续工龄时不应包括一般工龄(一般来说,因个人原因间断工作的,其间断前的工作时间只能计算为一般工龄)。现在确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和是否具备退休条件时,一般只用连续工龄。所以一般工龄现在已经失去意义。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以后,以实际缴费年限作为退休和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之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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