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13日)上午举行的上海市第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健全住房保障体系专题会议上,市人大代表徐某超建议:进一步完善共有产区保障房的退出机制,促进保障性住房资源的循环利用。
徐某超认为,应加强对已经入住的保障对象在家庭收入、财产变更、住房改善、保障性住房的使用等方面的信息的收集和跟踪分析,为退出机制做好基础,以便根据实际需求的变化,和已经入住对象的居住、收入等情况的变化,动态地进行调整。
我们各类保障性住房的供应是有限制的,在这方面政府相关部门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我建议要进一步注重信息方面的分析,根据信息反馈了情况做动态的调整,最要注重的就是在政策调整过程中加强制度建设。徐某超指出,如果退出机制不能运行畅通,政府投入的土地、大量的资金,这个资源就难以得到循环利用。
徐某超认为,需着重研究退出机制的管理方式和政策。如果现在的保障对象在外面已经购房了,收入增加、资产增加,达到退出标准了就应该退出,如果他不能及时的退出,我建议应该采取改变购房时的产权比例,每年提高几个百分点的政府产权比例,相对降低个人产权比例,促使他退出。这样由我们政府投入的保障性资源就能够收回、循环利用,作为住房保障继续使用。
徐某超同时建议限制保障房的居住年限、转让价格、转让对象。对于保障房的产权,他建议可以由引进人才的单位、被保障对象、政府构成,体现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发展模式。(记者沈某林李某李某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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