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8日,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新闻通气会公布了四川省相关统计数据。官方公布的各项数据中以下数据与人身损害赔偿中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的计算有关:
四川省各级法院受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以下数据进行计算:
1、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253元;
2、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5133元;
3、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929元;
4、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4953元。
5、2020年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74520元。
2020年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4520元,比上年增加5253元,增长7.6%,扣除物价因素后实际增长4.6%。
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8559元,比上年增加5192元,增长6.2%,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91928元,比上年增加5073元,增长5.8%。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3338元,比上年增加6364元,增长13.5%。
城镇全部单位分行业门类看:
农林牧渔业44740元,下降13.6%;
采矿业96491元,增长15.7%;
制造业67174元,增长14.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08744元,增长7.0%;
建筑业57900元,增长8.6%;
批发和零售业57911元,增长4.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82301元,下降2.1%;
住宿和餐饮业42109元,下降1.9%;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14664元,增长14.7%;
金融业96555元,增长3.2%;
房地产业61772元,下降1.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5715元,增长8.0%;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98112元,下降11.9%;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56767元,下降1.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它服务业42795元,下降2.9%;
教育业90344元,增长3.3%;
卫生和社会工作104701元,增长1.7%;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63535元,下降6.1%;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06167元,增长11.3%。
另外,大约在2022年1月,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将公布下一年度新的人身损害赔偿数据。
(1)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赔偿案件,受害人的损失应该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行赔偿(有责情况下医疗费最高赔偿限额为1.8万元,死亡伤残最高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最高赔偿限额为2000元),余下部分再按事故责任大小分摊;
(2)四川省各级法院受理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包括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一部分的一级案由“人格权纠纷”和第九部分的一级案由“侵权责任纠纷”项下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2021年3月1日之后一律按城镇标准计算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及被扶养人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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