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我司销售货物给购货方,如购货方达到一定量我司有返利,请问此返利可单独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冲抵销售额,还是只能合并在销售货物一起开具发票方可冲抵销售额,请答复。
答复:根据国税函〔2006〕1279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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