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中肢体残疾怎么鉴定吗?
0级:肌肉完全瘫痪,毫无收缩。
1级:可以看到或触及肌肉轻微收缩,但不能产生动作。
2级:肌肉在不受重力影响下,可进行活动,即肢体在床面上移动,但不能抬高。
3级:在和地心引力相反的方向中尚能完成其动作,但不能对抗以外的阻力。
4级:能对抗一定的阻力,但较正常人为低。
5级:正常肌力。
在肢体瘫的评残中,经常发现有指定医院描述某工伤职工伤情时,写截瘫偏瘫等等,这样劳动鉴定委员会无法评残,因为没有对瘫的程度描述清楚,这里尤其注意要查清肌力。国家评残标准中对肢体瘫是按以下情况进行分级的:
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可评定工伤1级;
三肢瘫肌力3级,或截瘫、偏瘫肌力2级,可定2级;
截瘫肌力3级,或偏瘫肌力3级,或双手全肌瘫肌力3级,可定3级;
单肢瘫肌力2级,或双手部分肌瘫肌力2级,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可定4级;
四肢瘫肌力4级,或单肢瘫肌力3级,或双手部分肌瘫肌力3级,或利手全肌瘫肌力3级,或双足全肌瘫肌力3级,可定为5级;
三肢瘫肌力4级或非利手全肌瘫肌力2级,或双足部分肌瘫肌力2级,或单足双肌瘫肌力2级,可定为6级;
截瘫或偏瘫肌力4级,或双手全肌瘫肌力4级,或单手部分肌瘫肌力3级,或双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或单足全肌瘫肌力3级,可定为7级;
单肢瘫或单手全肌瘫肌力4级,或双手部分肌瘫肌力4级,或双足全肌瘫肌力4级,或单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均可定为8级。
二、认定工伤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如何申请工伤认定吗?
在规定的期限,按照法定要求的条件,用人单位或受伤职工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及申请人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提交申请工伤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两人以上旁证证明(证人证言)
5、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伤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单、出差通知书,或者其它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
(2)属于上下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职工居住地的正常路线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个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
(3)属于交通事肇事逃逸的,需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
(4)属于借用、劳务输出人员,需提交双方单位的协议书;借用或劳务输入单位的事故调查报告;并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或其它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务输出职工名单(需经双方单位盖章确认);
(5)直系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有效的委托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6)单位工会组织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单位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6、区工伤申报经办部门在接到申诉人提供的材料后,认真审查,对材料完整、符合申报条件的,开具《受理通知书》,并报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认定;对不符合工伤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其不予受理的原因,以及相应的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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