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拒绝继续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及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期满后,因合同不续签,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主要适用于以下三种情况:
首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有固定期限的书面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同意终止有固定期限的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定期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除非用人单位维持或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以续签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终止定期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维持或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并续签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经济补偿,则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用人单位侵害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一,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
第二,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查处违法行为,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三,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协商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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