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情形;劳动者被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情形;劳动者被开除、除名、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情形。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情形;劳动者被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情形;劳动者被开除、除名、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情形。
劳 动 法 规 定 下 的 劳 动 合 同 解 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因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等原因而解除。在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办理相关手续,包括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办理保险交接等。劳动者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可能会影响其合法权益。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依法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责任,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通过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沟通协商,可以有效避免劳动合同解除后可能产生的纠纷和误解,保障双方的权益。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劳动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只有遵守法律法规,加强沟通协商,才能有效避免劳动合同解除后可能产生的纠纷和误解,保障双方的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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