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最低工资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1年东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由最低月工资标准和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组成:1、最低月工资标准为每个月1720元;2、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每个小时16.4元。东莞市实行的是广东省的第二类最低工资标准。广州和深圳执行的是广东省的最高的第一类标准——对于广州来说,最低月工资为2100元/月,最低小时工资为20.3元/小时;对于深圳来说,最低月工资为2200元/月,最低小时工资为20.3元/小时。
苏州底薪最新标准
依照《关于调整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内容,苏州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为全日制职工每月2020元,非全日制职工每小时18.5元。该工资标准是根据江苏省《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苏州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于2018年8月1日经苏州市政府同意进行调整的。
《最低工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号)
第二十二条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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