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解除合同需要书面通知。因为我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需要通过书面的形式,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按约定保护劳动者、不发全额薪水、不按合同法劳动合同给劳动者交社保的,劳动者也可以解除合同。
试用期解除合同的要求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但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劳动者不用通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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