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除了将“单独两孩”政策在我省落地外,还正式取消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也就是俗称的准生证。今后,生育第一胎时不需要再办理准生证。
修改前的《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中曾规定,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时间,但在生育前应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进行生育登记,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凭手册享受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服务。省卫计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因此前进行生育登记、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都是生育头胎的“前置环节”,不少市民把《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俗称为头胎“准生证”。
如今,头胎“准生证”也被彻底取消了。以后,生育第一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时间,依法享受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在生育后三个月内应持《出生医学证明》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进行生育登记,享受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服务。“此前经常有群众反映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过程比较麻烦,作出这样的修改,意味着完全取消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彻底解决办证难问题,进一步方便群众。”省卫计委工作人员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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