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的自愿原则有:
1、自愿订立合同,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签订合同;
2、自愿与谁签订合同,有权在签订合同时选择对方;
3、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和变更相关内容;
5、双方也可以协议终止合同;
6、违约责任可以约定。当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总之,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当事人就有权自愿决定。
违反合同订立原则有什么后果
合同订立原则,是由《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所规定的,贯穿于整个合同订立过程中,缔约主体均应严格遵守的原则。
1、当事人违反平等原则。
在缔约过程中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所订立的合同。
2、当事人违反合同自由原则。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所订立的合同。
3、当事人违反公平原则。
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不对等,导致合同显失公平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所订立的合同。
4、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在缔约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致使对方当事人对合同性质、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重要内容产生“重在误解”而签订合同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所订立的合同。
5、当事人违反善良风俗原则。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合同无效。
合同订立之后,只有在生效的情况下,才会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也就是说此时合同才会产生一些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全文96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