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主要是指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购买劳动力所提供的岗位。其中有一些是针对就业困难的特殊人群,如“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未就业人员”,“贫困大学生”等,报考条件都比较低。公益性岗位一般都是有五险一金的,“五险”即社会保险,又称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缴纳社保是企业和单位必须履行的责任。
公益岗职工待遇标准
公益岗职工待遇标准如下:
1、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可获得劳动保障部门按月提供的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标准确定为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70%-120%,根据各地政策不同,所以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也不相同,相同的是都应该有社会保险;
2、根据每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各地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也相应的进行了调整;
3、政府对公益性岗位给予适当的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市本级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标准确定为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80%;
4、各县(市、区)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0%的原则合理确定补贴标准;
5、用人单位担负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发放责任,应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
6、就业资金给予的岗位补贴与最低工资标准(或以上)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筹集解决;
7、确保每一名公益性岗位人员每月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第二条
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就业困难对象。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对象,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实际招用的人数,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单位应为所招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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