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的成功率一般都比较低,不过还是要案件具体情节而定。只有行政机关拿不出确实的证据和依据证明其行为合法合理或者相对人有确实的证据证明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确实违法或不当,当然是可以成功的。
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在哪里
答:行政复议由上一级行政机关对下一级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的审查,属于行政行为的范畴,所有过程都在行政系统内部进行;而行政诉讼则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实施的司法监督,是一种司法行为。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属的人民政府或其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而行政诉讼的受理机关则是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所受理的行政案件,只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案件,而复议机关所受理的既有行政违法的案件,也有行政不当的案件。受理复议申请的复议机关不仅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还要审查其是否适当;而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只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一般不审查其是否适当。此外,两者的审查依据、审理程序、审查范围也有所不同。
二、公安会根据口供抓人吗
公安不会只凭口供抓人。对刑事案件不会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一、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二、需要调查的案件事实包括:
1、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2、违法行为是否存在;
3、违法行为是否为违法嫌疑人实施;
4、实施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5、违法嫌疑人有无法定从重、从轻、减轻以及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6、与案件有关的其他事实。
综上所述,公安不会只凭口供抓人,对刑事案件不会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需要调查的案件事实有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违法行为是否为违法嫌疑人实施。
三、对行政机关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
对行政处罚据决定不服的可以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我国公民、法人、一些组织做出的处罚。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其特征主要有:
1、行政复议以行政争议和部分民事争议为处理对象;
2、行政复议直接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
3、行政复议以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审查标准;
4、行政复议以书面审理为主要方式;
5、行政复议以行政相对人为申请人,以行政主体为被申请人;
6、行政复议以行政机关为处理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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