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行政复议成功后,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如果存在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程序违法,对于行政行为均有被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的可能。
行政复议了怎样算成功了
对申请人来说,如果复议成功,一般原具体行政行为会被撤销或重新作出变更,如果原具体行政行为对本人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对于赔偿的情况,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要求赔偿。对被申请人来说,被申请人要履行行政复议的决定。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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