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建设单位结算中存在的问题。审查中发现,一些施工企业利用施工单位对工程结算了解不多、不能有效监督工程结算的情况,采取多工程量、高定额的方式高估工程造价,工程量重复计算等:(1)合同签订不规范,工程结算价格难以确定。审计过程中发现,施工方与施工方签订合同不规范。在签订合同时,要根据招标文件的内容,特别是建设规模和中标价格,签订与招标文件相违背的合同或逐一填写,出现少省或不填的现象,为工程计价和收费留下生存空间。目的是为竣工后的高工程结算价格打下基础,使原有的非常严格的合同失去约束力,施工单位失去责任,对施工单位的工程报价进行有效监督,容易导致最终的结算价格高企。同时,也给工程结算成本审计带来了难度大的风险。(2)建设单位的异常行为增加了审计的难度。
全文33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