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以下恶意工资不足行为应认定为刑法第267条规定的违法行为:1、以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为目的的的情况之一:1、隐瞒财产、恶意偿还、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破产或以其他方式转移财产。2、逃跑.藏匿的。3、隐瞒、销毁或篡改账目、员工名单、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记录等与劳动报酬有关的资料。4、其他方式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第二,金额较大的行为,有以下情况之一:1、一名工人拒绝支付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金额在五千元到二万元以上。2、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3、其他行为,比如在指定的期限内不支付的。
恶意欠薪罪怎么认定
恶意欠薪罪已改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认定标准:
(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数额较大;
(3)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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