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13(工作日)
二、办理机构
江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三、办理材料
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
含审核表上需贴的照片
收原件
验原件,交复印件
原件加盖公章
验原件、交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四、办理时限
13(工作日)
五、法律依据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14年)
第九条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六、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无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江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乡村医师执业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到江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共卫生与疾病预防控制股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乡村医师执业证书》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特殊环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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