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申报时间:自2017年11月1日开始可以申报
【具体申报流程】
市医保中心将单位生育保险征集改期业务(补发单位生育保险以往陈欠费用)纳入网上申报、办理,已网上变更过“全国统一信用代码”的参保单位需按操作模块要求,如实填报、网上提交后,再将相关电子文档按要求上传到指定邮箱中,工作人员将视申报完整性进行后台审核,参保单位不需再到市医保经办机构窗口现场办理相关业务。
【具体申报要求】
上传电子文档的内容:
单位将《生育保险无计划缴费通知单(加盖地税局印章)上传至指定邮箱中。
上传电子文档的要求:
一、申报电子文档的格式
1.电子邮件主题名称:
单位编号+单位名称+生育保险征集改期
2.图片格式:申报的电子文档图片格式为“.JPG”
二、上传电子文档的指定邮箱
三、业务申报审核时效及注意事项
(一)业务申报审核时效
上传电子文档时间为每月1日至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不顺延),逾期申报我中心将不予网上审核;
我中心将在3个工作日内(不含申报当日)对上传电子文档的申报业务进行审核处理。
(二)注意事项
1.单位申报相应业务时,须由单位负责医保专管人员办理。根据《网上办公协议相应条款,应妥善保管好单位网报权限的账户及密码,并如实申报。对于错报、误报以及恶意申报等情况,均由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2.申报上传的电子文档未按要求申报的不予审核,如:电子邮件主题和文件名称不一致;上传的材料不是对原件拍照或扫描的电子文档;上传的电子文档模糊不清、无法辨识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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