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房屋订购(认购、预购等)合同需注意
(一)开发商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在建项目的合法性,开发商至少应具备土地使用权证或用地批准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二)购书的内容要确定、合同条款要尽量齐全。
注意保留证据
订购书的条款应尽量接近正式房屋买卖合同的条款,订购书的内容不确定或确定程度不够,该订购书可能仅仅是一份意向性的协议,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合同条款不全,将来签订正式合同时,如果买卖双方就有关事项不能协商一致,那么不能签订正式合同的过错责任就无法划分,如不能确定系开商原因,预约购买方最多只能要求开发商返还定金,在当前房产升值时,这对购买一方是十分不利的。
购买者在签订房屋订购书后,如果订购书中含有关于商谈或签定合同日期的限制性规定,购房者一定要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去开发商处,就有关正式合同的事宜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如有必要可带上律师或公证人员与自己一起去开发商处,商谈时应将双方商谈的内容作个笔录,商谈后由双方在商谈笔录上签字或盖章,以便真实的记录商谈的经过,为日后责任划分留下事实依据,更可以防止开发商日后反咬一口,否认购房者已依约商谈的事实,或者将不能达成协议的责任推给购房一房,用以扣留购房一方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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