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生育保险生育、流产、护理假津贴需提供资料
A、申办生育材料(必须在住院生育前办理)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2、女方医保卡复印件;
3、结婚证复印件;
4、准生证复印件;
5、填写《武汉市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五份;
在异地生育的还需填写《武汉市长驻外地就医登记表》三份。
B、申报生育津贴材料(孩子出生后办理)
1、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2、出院小结;
3、准生证复印件;
3、《武汉市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一份;
4《武汉市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申报审核表》
在异地生育的《武汉市长驻外地就医登记表》三份。
C、申报现金报销、门诊产前检查材料
(异地生育的、在生育后办理)
1、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2、出院小结;
3、女方医保卡复印件;
4、原始发票;
5、一日清单;
6、申报门诊产前检查提供门诊病历及原始发票;
7、《武汉市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
8、《武汉市生育保险长驻外地人员就医申请表》
9、《武汉市生育保险现金结算申报审核》
D、申请流产手术材料(必须在到医院做手术前办理)
1、身份证复印件;
2、结婚证复印件;
3、女方医保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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