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驾车撞人逃逸后,又返回二次碾压被害人。近日,株洲市石峰区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肖某某批准逮捕。
![](//att.110ask.com/tutuku/999/999999/x5d3p47uhi6sw.jpg?x-oss-process=image/resize,w_800)
2015年11月25日早上4时左右,肖某某驾驶小车经过株洲市建设路五桥北面红绿灯位置时将朱某撞倒。肖某某在明知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未下车对朱某进行救助、拨打救援电话,反而驾车逃逸。此后,肖某某又开车返回将朱某拖至建设路白石港铁桥附近的人行道边上,对朱某进行二次碾压,并将朱某丢弃在路边,毫不顾忌朱某生命安全,后驾车逃离现场。
此后朱某被送至医院抢救,经医院诊断为脑损伤、底大出血、多处软组织裂伤、创伤性休克等伤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