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人的权利
时间:2023-06-13 22:03:13 23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委托权。

政府采购人可以委托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认定资格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

2、自行选择权。

政府采购人有权自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采购人指定采购代理机构。同时,政府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3、签订协议权。

政府采购人依法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采购事宜的,应当由政府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依法确定委托代理的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4、资格审查权。

政府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5、联合权。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只是,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供应商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全文49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政府采购人 最新知识
针对政府采购人的权利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政府采购人的权利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