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其父母,如果父母死亡或者丧失监护能力的,姥姥姥爷可以作为法定监护人的。
一、父母能否放弃孩子的法定监护权
孩子的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监护人,应当抚养孩子,是不能放弃的。如果父母不能承担起抚养义务,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人可以再向法院提起变更监护人之诉。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己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指定
对未成年人设立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设立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他们的监护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又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其他亲属和朋友作为监护人。
(3)若无上述法定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三、一个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可以是姐姐吗
如果确实没有父母作为监护人了是可以让排位其后的姐姐作为法定监护人的。也就是说如果父母不在的话姐姐可以是监护人,还在的话不可以。法律规定父母首先是未成年人的当然法定监护人,这一关系由出生时始,即使父母离婚也不影响其成立。
全文64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