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双方需要追究违约责任的情形是什么?大多数人更关心房屋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因为只有责任更加明确,才能减少许多不必要的纠纷,才能在租房时更加安全无忧。但是生活中还是会有一些情况,那么双方的情况又是怎样的呢?另外,我们需要追究房屋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第一,违约的形式:在我国,违约通常要求违约方根据违约的实际情况承担违约责任。承租人毁坏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采取补救措施,修理房屋或者赔偿损失;承租人想要违约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扣除定金或者要求承租人支付违约金。违约的形式: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责任;违约金责任,又称违约金。二是违约金的计算:租赁合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数额由双方事先约定),按照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双方约定房屋租赁合同的违约金为一个月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与一个月租金相同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第三,违约金不设上限,不得任意设定。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的30%,可以认为约定过高,可以减少。如果每月租金只有1000元,违约金为1万元,违约方可以要求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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