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人去世前口头遗嘱算不算
老人去世前口头遗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合法见证人在场见证,如果不能证明该口头遗嘱有效的情况下,可以按照法定的继承人顺位顺序来进行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多位的应平均分割,也可以由相关继承人进行协商认定。
老人去世前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属于无效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订立口头遗嘱的程序
1、遗嘱人当着两个以上可以当见证人的人,口述遗嘱内容。
2、由见证人中的一个人作记录。但不必向代书遗嘱一样向遗嘱人宣读、讲解;如无法作记录,则以见证人的记忆为准。
3、见证人必须记录口头遗嘱的年、月、日、时及地点;如不能记录的,必须牢记。
4、如情况允许,则记录人、见证人应签名或按手印。
三、订立口头遗嘱哪些情况属于危急情形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危急情形主要是指当事人已经濒临死亡或者生命受到随时死亡的危险,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订立口头遗嘱,并且需要有两个见证人进行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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