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通过诉讼解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但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仲裁强制,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劳动争议诉讼条件
(一)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
(二)必须有明确的被告。
(三)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必须经劳动争议仲裁机关仲裁。
(五)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限内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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