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育龄夫妻自愿终身只生一个子女的,夫妻双方需向各自所在单位或一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一)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中的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三)申请人一方户籍在省外的,需提交个人申请和其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当事人只有并且自愿只生一个子女的证明。
独生子女证在哪办
独生子女证在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具体流程为: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表后,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
3、审批通过后,对符合条件的发放独生子女证。
一、办独生子女证需要的材料有:
1、身份证明;
2、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5、已有子女状况的声明;
6、子女的户籍证明;
7、子女的出生证明或收养证明;
8、独生子女父母独生子女证申领表;
9、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10、现居住地办理的,还需提供现居住地登记证明。
二、独生子女证的办理条件是: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综上所述,独生子女证在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具体流程为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表后,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后,对符合条件的发放独生子女证。办独生子女证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已有子女状况的声明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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