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出生登记
收费:
1、丢失、损坏补办及过期失效重办户口迁移证,4元/证(粤价费(1)函[1994]57号及财综[2012]97号)
2、丢失、损坏补办居民户口簿,10元/本(粤价[1996]238号及财综[2012]97号)
3、丢失、损坏补办集体户口簿,40元/本(粤价[1996]238号及财综[2012]97号)
4、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20元/证(粤价[2004]24号)
5、丢失、损坏补领居民身份证,40元/证(粤价[2004]24号)
6、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10元/证(粤价[2004]24号)
受理条件: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户籍居民所生育的小孩,自愿选择随父随母登记入户。父母离婚的小孩跟随抚养权属方(或经抚养权属方同意可跟随另一方,由抚养权属方现场签署同意声明书或提供公证书、律师见证书)登记入户。特殊情形除外。
办理部门:
佛山市公安局各区分局
禅城:
1、入户地在祖庙、张槎、石湾街道区域,办理地址:禅城区魁奇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魁奇路大厅三楼。
2、入户地在南庄镇区域,办理地址: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区行政服务中心绿岛湖办证大厅。
顺德:
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
地址:顺德区大良新城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
南海:
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广东省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24号
高明: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百灵路88号
三水:
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
电话:87786303
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00
咨询查询:
政府行政热线: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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