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对象
首次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佛山市户籍居民
[1]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未满16周岁的公民可自愿申领,由监护人携同前往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领居民身份证。
二、办理材料
[1]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原件)和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或户籍所在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2]本人的《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3]未满16周岁由监护人携同前往申领的,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等)。
[4]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三、窗口办理时限及费用
1、申请人到省内具有居民身份证照相资格的照相馆拍摄身份证照片,告知需在佛山市办理居民身份证,领取《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2、申请人到户籍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约需60日后制好证件。
4、如需申请快递领取的,可通过微信扫描《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背面的快递二维码,或关注“粤邮车生活”登记收件信息,申请快递。(注意:如需核验身份证指纹信息的,须到窗口或自助领证机领取。)
5.费用:
1、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20元/证(粤价[2004]24号)
2、丢失、损坏补领居民身份证,40元/证(粤价[2004]24号)
3、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10元/证(粤价[2004]24号)
四、办理地址
1、入户地在祖庙、张槎、石湾街道区域,办理地址:禅城区魁奇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魁奇路大厅三楼。
2、入户地在南庄镇区域,办理地址: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区行政服务中心绿岛湖办证大厅。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00
五、查询方式
1、办理时提供了手机号码的,证件审核不通过时会有短信告知;
2、证件制好后将有短信通知前往领取。
3、短信发送端口为“1069069576299300047”,短信内容前缀为“[佛山政务短信平台]”,后缀为“(佛山户政)”。
4、“佛山12345”微信公众号,
佛山警务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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