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房产的人士有权利自主地与出售方商议,共同确定退房方案,以实现高效、合理的退房程序;而如果售房合同已事先约定了退还条件,或者符合法律法规所明示的解除条件,那么购买方可以向出售方发出正式的退房通知函。自书面通知到达出售方手中的那一刹那开始,这份房屋买卖合同便会自动终止,从而确保退房事宜得以顺利施行。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如果退房所需的各项条件尚未满足,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退房行为是无法进行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强行要求退房,可能会导致违约行为的发生,进而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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