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融资行为愈来愈频繁,其中包括了企业间的直接融资,表现为企业拆借资金。最近一段时间,会计视野税务业务探讨中不断有人提出相关的税务问题,响应qiqiao网友的号召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就企业拆借资金的税收处理谈谈的个人观点。
一现状分析
企业拆借资金是指企业让渡货币资金使用权的一种经济行为。
企业拆借资金原因
1.信用缺乏
企业信用缺乏,借贷风险较大,如企业没有固定资产等,很难从金融系统获得融资。
这是个相对的概念,金融机构的信用考核标准永远是嫌贫爱富,在金融机构利润化的趋势背景下,民间借贷必然有其生存的土壤。
2.金融限制规定
国家出于宏观政策的考虑对一些特别的项目借贷必须符合特定的要件,比如发电公司必须获得建设批文,房地产公司等。
3.管理考虑
财务风险一直是管理控制的重点,其中资金控制更是重点。管理者会限制成员企业直接从金融系统融资,而采用集团资金的划拨等方式加以控制。
4.避税
利用利息作为税收屏障,采用资本弱化的方式进行避税。即投入资金采用注册资本和借款的组合的方式,将股利和利息在税前进行合理组合从而达到避税的目的。
5.其他
如洗钱等其他方式。
企业拆借资金的形式
1.民间借贷
主要包括个人借贷和企业借贷
2.商业信用
主要是占用上下游的资金,比如延迟支付供货商的货款。
注:这也是拆借资金的形式,但其依据商品流转而形成的,其规定按正常的商品销售或劳务提供来处理。
3.转贷
通过关联方或关联企业等方式通过转贷获得资金。
4.其他
企业拆借资金相关收入支出
项目
债务方
债权方
备注
部分偿还或无法偿还
所得
损失
资金占用费
利息支出
利息收入
资金筹集费
相关支出
相关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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