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牡丹江工伤保险待遇变更什么时间办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牡丹江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的受理条件是什么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病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牡丹江工伤保险待遇变更需要办理多久
承诺办结时限22个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限22个工作日
四、牡丹江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的设定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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