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家暴导致离婚能否要求损害赔偿
被家暴导致离婚受害方能要求损害赔偿,因为婚姻关系的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由于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案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有过错一方进行家庭暴力离婚赔偿。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侵害对象是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
二、被家暴怎么验伤取证
若遭遇家暴可采取以下方式验伤取证:
1.立即报警取得公安机关出具的报警回执、笔录、伤情鉴定报告、告诫书、家暴行政处罚决定书作为家暴的证据;
2.用手机、录音笔等记录一方实施家暴全过程;
3.将被殴打致伤的部位拍照保留下来,并及时就医保存就医记录。
4.寻找人证;
5.一方施暴后的悔过书、改正书、保证书等。
三、被家暴怎么申请保护令
1.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管辖。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申请由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加害人经常居住地或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受理。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
2.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申请的提出时间。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3.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2)有具体的请求;
(3)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4.申请人身安全保护措施所需的证据。申请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证据,可以是伤照、报警证明、证人证言、社会机构的相关记录或证明、加害人保证书、加害人带有威胁内容的手机短信等。
全文70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