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昌残疾人证办理的地点
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文岭里35号
二、文昌残疾人证的办理材料
1、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须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5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到户口所在的本市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评定表。
2、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三、文昌残疾人证办理的法律依据
1、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残联字[2017]34号)
第三条残疾人证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凡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残疾人证。
第四条残疾人证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一印制,套印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章(样式见附件1)。地方残联负责发放和管理。视力残疾人证采用红色外皮,其他类别残疾人证采用绿色外皮。有视力残疾的多重残疾人可采用红色外皮的视力残疾人证。
第七条县级残联负责残疾人证的申办受理、核发管理等工作。
县级残联按照省级卫生计生委和残联指定的医院或专业机构(以下简称指定机构)作出的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评定结论,核发残疾人证,并负责办证原始档案管理。
省级残联、地市级残联做好残疾人证核发、使用、管理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省级残联和卫生计生委成立残疾评定专家委员会,负责受理残疾评定争议。
2、海南省残疾人联合会、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海南省实施细则》的通知》(琼残字[2017]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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