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到子女18周岁止,对独生子女父母由双方所在单位每月分别发给不低于10元的奖金;对产妇增加奖励产假30天;
父母,是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时分别给予不低于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是农村居民及城镇无业居民的,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适当补助。
领取独生子女奖励金渠道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夫妻双方各发给50%,按月发放,经发放单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领取一次,当年没有领取的,不予补发。
具体发放渠道:
1、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人员,单位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存档单位发给;个人委托存档者,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3、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的无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4、农村居民,由乡镇人民政府发给。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后可以享受的待遇如上所述。但是自从二胎政策开始实施之后就不予办理独生子女证了。但是仍旧可以办理补办手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待遇,包括领取补贴,入学,医疗国家优先照顾等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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