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般并不能辞退孕妇,但孕妇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除外。在其他情形下辞退孕妇属于违法辞退,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公司辞退孕妇的最新补偿标准是什么
如果是在对于公司在没有任何债务所导致的倒闭的原因下公司是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权利去辞退孕妇的,并且我国有相关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6条规定的,如果要对孕妇解除合同或者是因公司的原因辞退孕妇的在双方的协商下也是可以自行解除合同的,但根据规定辞退孕妇是要赔偿双倍的赔偿金额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全文50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