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购商品房合约的签署过程如下所示:
首先,签署预购合同。在您确认并查看房屋所在地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后,便可与开发企业共同着手制订并签署预售合同。
其次,进行预售合同的备案登记工作。在预售合同正式生效以后,您应当亲身上门或以书面形式委托开发企业代为递交至所在地市级或区级房地产交易所进行备案。若发现存在不合规的情况或者资料不全,交易所将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购房者有关问题。如无上述问题,交易所会按照既定程序进行备案登记,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前来领取已经完成备案登记的预售合同。
最后,办理预售商品房的所有权转移手续。当开发企业成功完成新建商品房的初始登记,并获得房产证后,他们将会与购房者共同向交易所提交所有权转移申请,以便办理房地产权利变更登记手续。在预售期内,如开发企业需要对预售合同中约定的某些条款进行修改,例如建筑设计变更、建筑面积变更等,则应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作为预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时,必须一并提交给交易所。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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