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的离婚时按什么方案分割
时间:2023-06-27 22:03:25 35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的,如果房屋所有共有人能够自行协商如何分割房产的,则自行协商分割方案即可;如果无法协商需要诉讼解决的,则需要另案提起诉讼处理。如果当事人坚持在离婚案件中分割该共有房产的,则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离婚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一、离婚时房产怎么处理

离婚后房子如果是一方个人财产的,则不需要分割,仍归一方所有;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房产,或者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房产,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至于哪些情况下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如下:

一、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

二、房产证登记了夫妻一方名字但存在以下情况:

(一)房产是夫妻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

(二)房产是婚前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且另一方能够证明出资。

(三)房产是夫妻一方的父母支付首付购买,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

(四)房产是夫妻双方的父母出资购买的,此时夫妻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分割房产。

二、婚前买的房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是要怎么分

您好,您的问题涉及房产分割纠纷。婚前一方买房且婚后需要还贷的,若该房产证上仅登记买房一方名字的,对于首付款部分,属于买房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但对于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夫妻双方均等分割。虽然房子在婚前是由个人进行首付的,但是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尽管房产证只有您的名字,房子也有配偶的份。如果遇到离婚等情况,夫妻需自行商议。对于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一般会将房产判给房产证署名一方,未来房贷自己偿还。但是对于另一方,需要根据共同还贷数额以及房屋涨价的部分进行补偿。房产证是证明房屋产权归属的有力证据,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属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属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属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因为没有房产证,需要你们双方先自行商议,协商不成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全文88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房产证 最新知识
针对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的离婚时按什么方案分割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的离婚时按什么方案分割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