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购买房屋采用分期付款方式且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新房,那么购房者有权决定是否取消交易。具体而言,假如合同文本内明确规定了关于逾期交房的附加条款和责任分担方案,那么相关事宜应严格遵守该约定;反之,倘若合同并未对此作出详细说明,则购房者应向开发商提出明确的履行催告,并经过此过程之后,若开发商仍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如期完成交房手续,那么购房者便有权利依据法律规定,请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已支付的款项。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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