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假设某酒店发生以下经营业务:
(1)取得营业收入2500万元。
(2)营业成本1100万元。
(3)发生销售费用670万元(其中广告费450万元);管理费用48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用15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
(4)销售税金160万元
(5)营业外收入70万元,营业外支出50万元(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30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6万元)
(6)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15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3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29万元。
企业所得税要如何计算?
【答】(1)会计利润总额=2500+70-1100-670-480-60-160-50=50(万元)
(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调增所得额=450-2500*15%=450-375=75(万元)
(3)业务招待费调增所得额=15-15*60%=15-9=6(万元)
2500*5%=12.5(万元)〉15*60%=9(万元)
(4)捐赠支出应调增所得额=30-50*12%=24(万元)
(5)“三费”应调增所得额=3+29-150*18.5%=4.25(万元)
(6)应纳税所得额=50+75+6+24+6+4.25=165.25(万元)
所以,酒店应缴企业所得税=165.25*25%=41.31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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