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在选择所诉的法律关系时,一般考虑以下方面的因素:
(1)具体法律条文的保护力度:法律保护是否全面、具体、可操作;
(2)承担责任的主体及其赔偿能力:依据具体法律条文确定的被告是否有足够的赔偿能力;
(3)举证责任的分配: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规定,不同的法律关系举证责任分配、对证据证明力的要求不一样。应尽量选择对自己举证有利的法律关系;
(4)被告承担责任的原则(归责原则):过错原则、过错推定原则、无过错原则等。其中,无过错原则一般对受害方举证最有利。
原告对法律关系的选择,就考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雇佣合同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关系中只要举证证明雇佣关系的存在,不需要举证证明被告的过错程度,即可以获得赔偿。同时考虑了被告的赔偿能力。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涉及的两个法律关系有哪些
1、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涉及的两个法律关系是指保险合同关系和侵权损害赔偿关系。根据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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