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上班途中遭员工报复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时间:2023-06-11 22:55:38 22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经理上班途中遭员工报复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1、经理上班途中遭员工报复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因履行工作职责,在非工作时间,被人报复打伤,不能认定为工伤;

2、经理上班途中遭员工报复受伤虽然与工作存在联系,但属于间接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职责直接受到的暴力伤害不同,不属于工伤保险保障的范围,应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请律师有什么用?

1、请律师,可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对于职工可以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律师会更加了解,从而防止工伤待遇请求事项的遗漏;

2、律师介入工伤案件的好处在于律师更清楚工伤处理的流程,知道什么样的情况应该怎么样的赔偿,并判断单位的赔偿是否合理。同时,工伤律师知道案件办理的一些技巧和方法,律师介入,除了可缩短赔偿时间外,还可以提高赔偿数额,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工伤停工留薪和生活护理赔偿标准?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

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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