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补偿金标准的规定及其意义
时间:2023-07-04 15:34:44 24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工资标准计算及依据(一)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二)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N=工作年限月工资(1+50%)N(1(三)因用人单位不订合同或合同无效赔偿金,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1=应得工资收入25%赔偿金2=医疗费用25%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工资标准计算及依据(一)违法解除赔偿金=录用费用+培训费用+直接经济损失+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二)劳动者违反保密条款赔偿金=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或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润)+合理的调查费用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补偿金是多少

1.被迫解除。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2.协商一致解除。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3.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违法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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