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今年哈尔滨市再次调高因工负伤人员伤残津贴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
这是哈尔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以来做出的第六次调整。
本次调整范围为:2009年12月31日前由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6级享受伤残津贴的因工负伤人员,以及2009年12月31日前符合供养条件已经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具体标准:一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68元;二至六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9元至112元不等。1996年10月1日以前发生工伤的因工负伤人员,在以上调整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符合供养条件的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也有所提高,其中工亡职工配偶每人每月增加74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56元。鳏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8元。
调整时间:从2010年1月1日起计算。
广州市:2022年伤残津贴调整标准
根据《关于2010年度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0号)文件精神,对1-4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也称残疾退休金,下同)进行了调整,并于2月12日前发放。现对有关调整内容通告如下:
一、调整对象
伤残津贴调整对象:2022年6月前(含该月)已按月领取工伤保险伤残津贴的人员。
二、调整办法
(一)离、退休人员:定额增加85元/月;再按照本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的4%增加基本养老金,计算出来的调增金额低于50元的按50元发放。
(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含正高职称、副高职称及高级技师)、1953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和原工商业者,按第(一)款方法调整后,再增加50元/月的基本养老金。
(三)军转干部退休人员:按第(一)款方法调整后,基本养老金仍不足2229元/月的,按2229元/月发放。
(四)按月领取工伤保险伤残津贴人员:按上述办法进行调整。
三、举例说明
如,某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2009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1500元,则本次调整后为:
85元/月+1500元/月(1+4%)+50元/月=1695元/月
四、发放时间
(一)2022年2月12日前将2022年1月和2月的调整金额发放至退休人员养老金存折,请各相关人员及时打本查询。
(二)2022年3月起,基本养老金按调整后的标准进行发放。
全文94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