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裁定后有没有举证期
管辖权异议是有举证期的,管辖权异议要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这段时间就是管辖权异议举证的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管辖权异议裁定再审应当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管辖权异议裁定再审应当注意的问题:一、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异议”民事再审案件的再审审查:(一)管辖错误和管辖权异议;(二)最高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异议案件的再审审查要点。二、关于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权异议案件再审审查中的审查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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